关于组织开展六安市“最美环卫工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城管局发布时间:2021-01-0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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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城管局、市环卫处:

为展示我市环卫职工风采,倡导全社会关注环卫事业、尊重环卫工人的良好风尚,引导全社会共同建设、维护美好家园,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市城管系统“最美环卫工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评选“最美环卫工人”为载体,以“敬业奉献、勤俭节约、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为评选标准,充分挖掘宣传最基层、最感人的环卫工人事迹,大力弘扬环卫工人“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净”的无私奉献精神,用典型力量激励和带动全社会做好人、扬正气、促和谐,营造更加有力的社会舆论环境、凝聚六安绿色振兴精神力量。

二、参评范围和名额分配 

1.参评范围:全市四县四区环卫一线岗位工人。近2年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不能参加评选工作。各单位管理人员不作为参评对象。

2.名额分配:金安区、裕安区推荐2名,其余各县区推荐1名作为全市“最美环卫工人”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1.具体从事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处理、公厕保洁、粪便清掏处理等工作满两年以上。

2.热爱环卫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3.在环卫一线岗位工作,勇挑重担,吃苦耐劳,勤俭节约,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和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4.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文明服务,无私奉献,诚实守信,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团结同事,发扬互助友爱精神。能够在做好保洁工作的同时,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文明行为,劝导市民遵守交通秩序、文明出行。

6.在工作中开拓创新,发明创造,积极进取,在提高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程序

各县区环卫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初评工作。初评结束后,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城管局。市城管局组织评委会,对推荐报送的“最美环卫工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和表彰。

五、评奖材料

各县区环卫主管部门,对被推荐申报2020年“最美环卫工人”的,需提供下列材料:1.评选工作报告(评选程序、评选推荐结果和顺序、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2.填写个人推荐表。3.先进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上述材料一式3份,于2020年1月6日报送至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科(六安市佛子岭中路,电话:0564-3377829,联系人:李凌娟)。逾期不报或报送材料不合格,视为自动放弃。

六、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评比“最美环卫工人”活动是展示我市环卫工人风采,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引导全社会尊敬、关爱、礼遇环卫工人,关心、关注环卫工人,宣传先进典型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先进典型脱颖而出。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申报,坚持科学、民主、公开、透明原则,采取评审组委会评审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民主评选产生“最美环卫工人”,保证评选结果公信力。

3、注重结合,务求实效。要把评比“最美环卫工人”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通过“最美环卫工人”先进典型选树,传播好声音,汇聚正能量,让更多群众了解环卫工人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的优秀品质和高尚情操。

 

附件:六安市“最美环卫工人”推荐申报表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六安市“最美环卫工人”推荐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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