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欧洲杯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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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21日
六安市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综合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问题仍比较突出,影响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媒体曝光的焦点和反复治理的难点。为从根本上治理这一城市管理顽疾,现就综合整治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级统筹、属地主责、街道(乡镇、社区)主体、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坚持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的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大力开展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严查城区各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违法行为,自即日起通过三个月左右的集中综合整治,到2021年7月底,实现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现象明显改善,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长期坚持。
二、综合整治内容
(一)乱停乱放行为。重点综合整治城市道路、快速道路、人行道违法停车,随意停靠上下客,违法占用公交车专用道,长时间违规占据行车道,在人行道或网格线随意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农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车辆乱停放,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线内顺向有序停放。重点整治共享单车乱停放,全面取缔无牌共享电动车,落实共享单车日常监管和考核工作。
(二)占道经营行为。重点整治城区主干道、次干道、背街小巷违法占道经营的废品回收站、流动摊贩、洗车点、修车点等。重点整治违规堆放物品、店外经营,早、夜市摊区不按规定出摊收摊,超范围、超数量摆摊设点等各类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及交通通行秩序的行为。
三、综合整治措施
1.夯实基层管理职能。各区政府(管委)要研究制定夯实街道(乡镇、社区)管理职能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充分调动街道(乡镇、社区)的工作积极性,并督促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切实履行综合整治工作主体职能,对辖区内的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大人员下沉力度,配合、指导各区政府、街道(乡镇、社区)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2.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各区政府(管委)要建立完善城管、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在综合整治期间,采取联合执法与单独执法相结合、专项执法与常规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提高综合整治的覆盖区域和时段。
3.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企业作用。市住建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各区政府(管委)要督促有关部门具体落实,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专项综合整治中的职责和任务,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对居民小区及其周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依照有关规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4.研究解决疏通渠道。各区政府(管委)要深入街道(乡镇、社区),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在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的基础上,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合理划定停车位、摊点群(位),限定早餐、早市、夜市、流动摊点等占道经营的时间和场地,严格早餐、夜市食品安全监管。
5.加强停车区域管理。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要会同各区政府(管委),深入各街道(乡镇、社区),对全市城区停车管理区域进行再优化、再完善,维护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标志、标线,在禁止停车路段设置禁止停车标志,保持道路停车标识标志清晰有效。
6.加强重点部位综合整治。各区政府(管委)要加大人力投入,完善技术设备,全面加强对中小学校、医院、大型城市综合体、火车站、客车站等重点部位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行为的综合整治。
7.严查违法占道施工。各区政府(管委)要组织住建、城管等单位,严查重处施工单位未经审批在城市道路、快速道路、人行道上私自设置围挡;虽经审批但超面积设置围挡;围而不建、围而缓建、建成不拆、破坏市政道路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等违法行为。
8.广泛开展学生家长宣传教育活动。各区政府(管委)及教育部门要发动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家长在接送学生上下学时,机动车、非机动车不违规停放,共同维护学校周边道路良好交通秩序。
9.强化大数据在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中的应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要会同市数管局,升级完善视频监控系统,优化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流程,逐步实现智能化筛查,大幅提升视频监控对违法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能力。同时,通过短信提示等方式,及时对违法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车主进行告诫、告知。
10.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综合整治。各区政府(管委)和市相关部门要通过倡议书、一封信等形式,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对干部职工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引导干部职工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综合整治工作。
11.营造良好的综合整治工作氛围。各区政府(管委)要组织街道(乡镇、社区)通过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加大对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综合整治行动工作的宣传,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12.加强专题研究。各区政府(管委)、市直相关单位在综合整治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需报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由市城管局汇总后向市政府报告。通过具体问题的解决,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四、综合整治步骤
本次集中综合整治时间从2021年4月下旬开始,分为宣传发动阶段、集中综合整治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4月20日-4月30日)。各区政府(管委)召开启动会议,发动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对辖区综合整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工作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对本辖区的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5月1日-6月30日)。各区政府按照本方案明确的综合整治措施,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7月1日-7月31日)。组织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等相关单位,对各区政府(管委)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集中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管理,保持工作不断、力度不减,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署落实。各区政府(管委)、市直相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按照本方案明确的综合整治内容、范围和措施,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制定细化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本行业、本辖区内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明确综合整治重点,限定整改完成时限,确保完成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细化落实方案于2021年4月23日前报市城管局(联系人:张劲;联系电话:18905641818)。
(二)加强统筹,强化督查。由市城管局牵头,专项活动期间每两周召开一次协调会,督促落实综合整治工作措施,评估工作成效,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宣传和报送,市城管局将适时对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等市直单位要加大对各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各地开展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报送市政府督查办进行督查整改。督查结果将纳入各区、各单位文明单位评选的内容,与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挂钩。
(三)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各区政府(管委)、市直相关单位组织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刚柔相济,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文明执法,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针对暴力抗法或对执法人员进行语言、人身攻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附件:六安市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分解表
附件
六安市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分解表
序号 |
综合整治事项 |
综合整治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夯实基层管理职能 |
研究制定夯实街道(乡镇、社区)管理职能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充分调动街道(乡镇、社区)的工作积极性,并督促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切实履行综合整治工作主体职能,对辖区内的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
各区政府(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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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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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大人员下沉力度,配合、指导各区政府(管委)、街道(乡镇、社区)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
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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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治期间全面开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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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
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在综合整治期间,采取联合执法与单独执法相结合、专项执法与常规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提高综合整治的覆盖区域和时段。 |
各区政府(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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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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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企业的作用 |
进一步明确物业企业在专项综合整治中的职责和任务,并采取召开会议等方式对居民小区及其周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全面安排整治部署。 |
市住建局 |
各区政府(管委) |
综合整治期间全面开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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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研究解决疏通渠道 |
深入街道(乡镇、社区),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在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的基础上,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合理划定停车位、摊点群(位),限定早餐、早市、夜市、流动摊点等占道经营的时间和场地,严格早餐、夜市食品安全监管。 |
各区政府(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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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治期间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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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停车区域管理 |
对全市城区停车管理区域进行再优化、再完善,维护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标志、标线,在禁止停车路段设置禁止停车标志,保持道路停车标识标志清晰有效。 |
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
各区政府(管委) |
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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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强重点部位综合整治 |
加大人力投入,完善技术设备,全面加强对中小学校、医院、大型城市综合体、火车站、客车站等重点部位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行为的综合整治。 |
各区政府(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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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治期间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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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严查违法占道施工 |
严查重处施工单位未经审批在城市道路、快速道路、人行道上私自设置围挡;虽经审批但超面积设置围挡;围而不建、围而缓建、建成不拆、破坏市政道路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等违法行为。 |
各区政府(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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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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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广泛开展学生家长宣传教育活动。 |
发动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家长在接送学生上下学时,机动车、非机动车不违规停放,共同维护学校周边道路良好交通秩序。 |
各区政府(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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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治期间全面开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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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强化大数据在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中的应用 |
升级完善视频监控系统,优化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流程,逐步实现智能化筛查,大幅提升视频监控对违法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能力。同时,通过短信提示等方式,及时对违法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车主进行告诫、告知。 |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 |
市数管局 |
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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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综合整治 |
通过倡议书等形式,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对干部职工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引导干部职工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综合整治工作 |
各区政府(管委) |
市直相关部门 |
综合整治期间全面开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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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营造良好的综合整治工作氛围 |
通过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加大对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综合整治行动工作的宣传,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
各区政府(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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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综合整治期间持续开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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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强专题研究 |
各区政府(管委)、市直相关单位在综合整治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需报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由市城管局汇总后向市政府报告。通过具体问题的解决,推进建立长效机制。 |
市城管局 |
各区政府(管委)、市直相关单位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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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强化督查 |
加大对各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各地开展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 |
市政府督查办 |
综合整治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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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39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