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 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六安市“皖美红色物业”示范企业、皖美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皖美物业经理、皖美业主委员会主任推报评选的通知-欧洲杯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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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组织部、市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各县区城管局:
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弘扬正能量和新风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提升,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六安市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经研究决定,将开展2023年度“皖美红色物业”示范企业、皖美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皖美物业经理、皖美业主委员会主任推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皖美红色物业”示范企业
1.申报对象:注册地在六安市范围内且承接六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
2.参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社会责任感强;企业管理制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
(2)成立企业党组织,积极组织培训学习等相关活动;
(3)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并能严格执行,遵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管理服务的住宅小区在本县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成绩优异,业主满意度高;
(4)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未受到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无重大投诉,无被媒体曝光的不良行为;
(5)积极响应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基层治理、安全生产、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要求,社会责任感强;
(6)与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协会、属地街道社区等紧密配合,积极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或参加社区便民公益服务等活动;
(7)企业或企业党支部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获得相关主流媒体正面报道的优先推荐。
(二)皖美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
1.申报对象:六安市范围内住宅小区党支部书记且任职一年及以上。
2.参选条件
(1)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业主中有较高威信;
(2)认真做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指导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履约,教育引导党员业主带头履行业主义务,及时向社区党组织报告重大事项;
(4)带领小区党组织在小区建设与治理、居民自治中发挥领导作用,组织党员、居民和有关各方有序参与全过程监督涉及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积极组织、参与“三方议事”、物业联席会议、“吹哨报到”、矛盾调处等工作;
(5)未受到过上级党组织的处罚,无重大投诉,无被媒体曝光的不良行为;
(6)获得上级党组织授予的荣誉,或获得相关主流媒体正面报道的优先推荐。
(三)皖美物业经理
1.申报对象:六安市范围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在服务的住宅小区任职一年及以上。
2.参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养,在所在工作岗位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自觉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社区等单位的监督及指导,在文明创建、基层治理、安全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成绩突出;
(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对待业主热情主动周到,细心耐心,有亲和力,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和好评;
(4)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及时处理各类业主反映的诉求,所管理服务小区业主投诉率低,与业主关系和谐;
(5)未受到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无重大投诉,无被媒体曝光的不良行为;
(6)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表彰,或获得相关主流媒体正面报道的优先推荐。
(四)皖美业主委员会主任
1.申报对象:六安市范围内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且任职一年及以上。
2.参选条件
(1)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团队意识、法治意识,热情为业主服务,认真耐心接受业主的咨询、投诉和监督,积极调处化解业主间、业主与物业间的纠纷,依法维护业主权益;
(2)公正廉洁,不谋私利,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公开业委会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公共收益使用情况;
(3)积极配合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社区、物业等部门做好文明创建、基层治理、安全生产、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4)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督促业主交纳物业费,调解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5)未受到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无重大投诉,无被媒体曝光的不良行为;
(6)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获得相关主流媒体正面报道的优先推荐。
二、申报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方式差额推报(各县区每个项目推荐申报数量分别按照辖区住宅小区总数的3%比例),在社区推报的基础上,经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初审和县区级组织、城管部门复审,征求“皖美红色物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意见建议,由市级组织、城管部门审核、评定、集中公示,择优评选出六安市“皖美红色物业”示范企业10家,皖美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10人,皖美物业经理10人,皖美业主委员会主任10人。
三、相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发动、严格把关,真正把群众公认的“皖美红色物业”示范企业、皖美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皖美物业经理、皖美业主委员会主任推选出来。
2.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原则,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
3.各申报单位、个人要对照各项目参选条件,准备文字说明及相关证明资料,于12月22日前将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及相关佐证资料同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城市组织科、市城管局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联系人:市委组织部 余然,联系电话:3379577,电子邮箱:lacszzk@126.com;
市城管局 余炳军,联系电话:3925051,电子邮箱:laswgzx@163.com。
附件:1.2023年度六安市“皖美红色物业”示范企业评选推荐申报表;
2.皖美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皖美物业经理、皖美业主委员会主任评选推荐申报表。
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 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1
2023年度六安市“皖美红色物业”示范企业
推荐申报表
申报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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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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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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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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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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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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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保缴纳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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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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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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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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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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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项目 |
住宅: 个 |
建筑面积 |
住宅: ㎡ |
非住宅: 个 |
非住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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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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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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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自评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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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项目基本情况、工作开展及取得成效等情况,2000字以内,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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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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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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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组织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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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组织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皖美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皖美物业经理、
皖美业主委员会主任评选推荐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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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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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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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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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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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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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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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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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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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 皖美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
□ 皖美物业经理
□ 皖美业主委员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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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自评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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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任职情况简介、工作开展及取得成效等情况,2000字以内,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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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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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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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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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组织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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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组织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