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管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欧洲杯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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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市级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1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乡级政府(按照皖政〔2022〕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2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3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4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5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乡级政府(按照皖政〔2022〕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 |
6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乡级政府(按照皖政〔2022〕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