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10月-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城管局发布时间:2023-11-06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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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执行情况 处罚名称
1 六城罚决
〔2023〕12号
六安万誉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限期改正,处万兴·滨江府项目地块内东侧门卫室、东侧大门建设工程造价(279506.67元)5%的罚款,合计人民币13975.33元 2023-10-31 罚款已全部缴纳 六安万誉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六城罚决
〔2023〕13号
安徽振兴控股集团溪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没收振兴·溪境项目计容超建面积62.68㎡(按项目销售均价7530.72元/平方米计算)违法收入,合计人民币472025.53元 2023-11-2 暂未缴纳罚没款 安徽振兴控股集团溪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六城罚决
〔2023〕14号
安徽振兴控股集团溪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1.限期补办相关规划批准手续;2.处振兴·溪境项目地块内北侧大门建设工程造价(192000元)10%的罚款,合计人民币19200元 2023-11-2 暂未缴纳罚款 安徽振兴控股集团溪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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